对象
物理世界可以设置虚拟物理世界。
属性
自动播放
水平方向重力
虚拟物理世界中可以设置水平方向的重力,方向向右,默认为0。
垂直方向重力
虚拟物理世界中可以设置垂直方向的重力,方向向下,默认为100。
自动计算重力方向
默认为YES,可以在手机端利用重力感应。设为NO则在手机端不能使用重力感应。
北墙
物体可以与父对象的北边界碰撞,使物体不会飞出边界,默认为YES。
南墙
物体可以与父对象的南边界碰撞,使物体不会飞出边界,默认为YES。
东墙
物体可以与父对象的东边界碰撞,使物体不会飞出边界,默认为YES。
西墙
物体可以与父对象的西边界碰撞,使物体不会飞出边界,默认为YES。
物体碰撞弹力
物体与物体碰撞的弹力,数值越大弹开效果越明显,默认为0。
摩擦力
物体运动的摩擦力,数值越大越难运动,默认为30%。
边界宽度
默认100,此属性需要配合自动删除与飞出边界事件使用。物体飞出画布100个像素,自动删除。
自动休眠
选择YES,物体受到力的影响,减速运动,当达到一定速度的时候,物体会停下来,后台停止计算速度。选择NO,物体会一直减速,后台继续计算速度。
动作
删除
“删除”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,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。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,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。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,而保留它的子对象,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,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。
设置属性
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。
获取属性
可获取目标对象的水平方向重力,垂直方向重力,边界宽度等这些属性,输出到变量。
开始
启用物理引擎。
结束
禁用物理引擎。
克隆对象
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,例如图片、时间轴等,在案例播放时,当触发条件满足时,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,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。当选中这个动作时,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,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。(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)。如果将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的状态设为“YES”,动作触发时,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;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: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,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,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总结: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,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位置优先级是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优于“XY坐标”优于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但“使用对象坐标”的坐标是中心重合,而“鼠标位置克隆”和“XY坐标”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,是相对位置。
删除克隆(同一对象)
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。删除克隆后,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,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,无法复原;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,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。
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
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。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;例如: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,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,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;注意: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“其父对象为”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的目标对象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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